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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贷款办法
2014-06-11 17:09   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一)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给予5000元的奖励,奖励名额不超过60人。

(二)在校生综合奖学金

1、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生(除毕业学年)可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

(3)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行为。

(4)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期、学年注册正常。特殊情况缓缴学费者或者缓期注册者须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

(5)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等级分类。

一等奖学金 3000元.生/学年,占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总额的20%左右;

二等奖学金 2000元.生/学年,占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总额的30%左右;

三等奖学金 1000元.生/学年,占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总额的50%左右。

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发放荣誉证书。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我校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学校将帮助20%左右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6000元以内的国家助学贷款;2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可获得200——4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学校设立学生校务管理助理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要求并获得相应的资助。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献与支持,设立相应的奖励或资助基金。通过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等保障措施,绝不让一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退学。

(五)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我校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试点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院校之一,每年可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6000元以内的助学贷款,若贷款后学生还有生活困难,学校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予以支持。

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务必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2、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对学生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和公示,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同意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根据《审批表》要求由学生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C.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3、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对以上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批。

4、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审批后的《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批。

5、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根据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和开发银行的审批结果,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为学生建立个人专用支付宝账户,并按要求发放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学生的利息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付,其中正常学制内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正常学制之外和毕业后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新生入学后的首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大致在毕业后第三年,对应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目前为6.14%。

贷款学生入学前需做的准备工作。我们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了《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这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的第三、四页。欲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按要求进行填写:家长做出承诺并签字后加按手印,村、乡两级政府部门在表上就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写出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按照第四项第二款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入学报到时一并提交给所在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校资助困难家庭学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保证其长期、持续、健康开展下去,其意义重大而深远。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了责、权、利统一、奖惩机制健全、违约约束机制功能强大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财政厅、教育厅、学校三方为学生的每一笔贷款都支付了相应的风险补偿金(类似于还款保证金),国家开发银行为助学贷款提供了强大的信贷支持,同时,有关各方都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信贷管理。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受托操作平台和学校资助工作的主管部门将尽力帮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贷款支持,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通过一系列严密的管理措施确保贷款本息安全、及时回收。每一个诚信自强的贫困学子都可以通过助学贷款的支持安心学业,发展自己,铸就诚信未来,塑造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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