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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通知(转自省学生信息网)
2011-09-15 00:00  
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继续通过信息核对、照片复查、文化科目复试等方式,依据把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新生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要求,按照把“新生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张贴在学生宿舍房间和班级固定教室的规定,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复查。要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以备随时查阅。通过复查,坚决取消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研究生新生和本科新生电子学籍于10月25日前、专科新生电子学籍于11月20日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xjxl.chsi.com.cn/)上注册完毕,供学生和学校查询。要坚决杜绝不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就注册学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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