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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4-08-01 18:26   招生就业处

对学生的奖励、资助和保障措施:

我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前60名以内学生给予5000元的奖励;设立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10%的优秀学生给予1000元的奖励。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奖学金,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将帮助20%左右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6000元以内的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建议省外的同学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2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4000、3000或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与支持,设立相应的奖励或资助基金。通过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意外伤害及大病保险等保障措施,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退学。

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二、我校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院校之一,每年可帮助河南省内生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6000元以内的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困难情况申请1000、2000、3000、4000、5000、6000元不等的助学贷款。

三、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务必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二)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对学生贷款申请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公示,并将初审通过名单统计汇总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发放《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三)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组织借款学生填写《审批表》,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并根据《审批表》要求由学生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2.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借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借款学生的联系方式;C. 承诺督促和协助借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借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四)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审批后的《审批表》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有关数据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河南开行进行审批。

五、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学生的利息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付,其中正常学制内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正常学制之外和毕业后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新生入学后的首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大致在毕业后第三年,对应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目前为6.55%。

六、贷款学生入学前需做的准备工作

我们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了《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这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的第三、四页。欲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按要求进行填写:家长做出承诺并签字后加按手印,村、乡两级政府部门在表上就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写出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按照第四项第二款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入学报到时一并提交给所在学院。

七、其它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校资助困难家庭学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保证其长期、持续、健康开展下去,其意义重大而深远。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了责、权、利统一、奖惩机制健全、违约约束机制功能强大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财政厅、教育厅、学校三方为学生的每一笔贷款都支付了相应的风险补偿金,国家开发银行为助学贷款提供了强大的信贷支持,同时,有关各方都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信贷管理。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受托操作平台和学校资助工作的主管部门将尽力帮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贷款支持,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通过一系列严密的管理措施确保贷款本息安全、及时回收。每一个诚信自强的贫困学子都可以通过助学贷款的支持安心学业,发展自己,铸就诚信未来,塑造精彩人生。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省外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到我校报到后,持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录入回执。(详细操作流程向所在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371-6931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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